Thursday, May 7, 2009

“Excuse me for not dying”

Leonard Cohen. 05/06/09. "Leonard Cohen World Tour 2009". the Chicago Theatre. Chicago. IL.

下半场开场,乐手伴唱都各居其位,Leonard Cohen照旧有范儿地戴着黑礼帽走到台中,开讲:“前些年,有一回,我找我的一位老师聊天儿----他现在一百零二岁了。那年他九十六七。我们聊天,喝酒。他举起杯子,说,Excuse me for not dying。这也是现在我想对你们说的。”

2009年5月6日的Leonard Cohen是74岁零八个半月。观众们大多年纪类似,或者略轻。打扮也都周正恭敬无比,不像是来听诗人的演唱会,倒像听唱诗。在下半场开唱前,我经过排队买酒和T恤的人流,其中有个眉清目秀的小正太,在一片花白中很醒目。他妈妈的朋友们问他是否喜欢老爷子,他有一点犹豫,“嗯...声音很好听。” 妈妈的朋友们都鼓励地笑出声来,像对回答很满意。对我来说,今晚也是场施了符咒的穿越:与从六八中长过来的花白们同听Leonard Cohen, 我像瞬间遁入爱之夏。

说穿越,也是因为我从未想象到自己会现场听到他淘得越来越低的贝斯嗓,这让一整晚都像幻觉。七八年前,我开始听他时,他已经在独居修禅;他说在他曾经演出的地方,他只觉得心头一阵紧(“I ache in the places where I used to play”)。我听他的歌时,他已经扔掉了他的歌----不知道那时他是否还写诗,还是连文字也弃绝。如果不是他的财产在千禧年后被自己信任半生的助手骗走,又在财产官司中付了太多钞票给律师,他大概不会再出来在人群面前唱,带着crew从新西兰到里斯本。他濒临破产时,现在正在美国飞沙走石的经济危机还无前兆;破产后的他开始在半个世界巡演,西方世界也破产。Leonard Cohen的诗和歌都是朴素小真理和对朴素小真理的轻度怀疑,他问问承诺,再想想不确定性,靠近人,再质疑孤独;这让他的歌像圣经故事般简单复杂,而他则是从未相信过自己的预言家。破产更像场寓言:他的财产因dodgy accountant和dishonest lawyer而消失无形,三年后位居view最好的写字楼的那一小撮儿离天空最近的人令世界受难。

可有趣的是,我能在这里,多亏赞助商小受同学身在一贪婪行业,赞助我的赞助商的则是活动能力颇强的华尔街dealers。有趣的也在于,台下听唱诗的,除了极少的非主流,大部分都长一张退役银行家的脸。因此一齐梦回爱之夏的伙伴们,或有些微飞沙走石的伤痛,但绝无兔死狐悲的感慨,满场荡漾的是一团ahistorical, decontextualized的小哀伤。Leonard Cohen的社会批评现在听起来像个笑话,下半场的DemocracyTower of Song响起来的时候,我一团乱糟糟。还是哈利路亚吧,还是Anthem吧;先别管头上三尺有神灵或守得云开见月明。革命既不能永生,自由市场也会败退;每一刻都有人打定主意要醉生梦死不可救药,一同唱过Let's do something crazy, let's do something wrong的大家,青年时冲锋而中年则发福。四十年过去,异见者各分西东,修禅的与玩并购的一同破产。

上周看Joan Didion的Slouching Towards Bethlehem,其中一篇讲六十年代初Joan Baez在加州做的非暴力运动研习营。那时的Joan Baez有点儿天真,太早地赚了太多钱因此痛恨财富,对社会运动和alternative道路都热心无比又迷糊。她与tutor每期收15位学生,六周为一期,周一到周四读甘地或在Beatles音乐中跳芭蕾,周五冥思禁言。上周我搬家,收到的礼物之一是historian GQ同学的珍藏,一本Edmund Leach的Political Systems of Highland Burma. 这书当然是预科人类学家如我的必备canon,不过GQ这本在扉页上有前主人的签名--Yoko Ono Lennon,她还在书里遍作笔记。那个时代,横下心来读alternative道路的书是如此重要,绝不容许玩票。样样都是社会运动,这热忱和热忱中的混乱当然不止那个时代有---我看了太多期《万象》和民国轶事,对向警予蔡和森彭述之李立三模式的故事逐渐熟极而流。一群人睡在一起,就是革命的文艺界。当然,文艺界的革命也常常这样开始。而无论要革命,写诗,还是要发财,先都得昏了头。

时空错乱,奇境漫游。歌,书,头发的颜色都缠在一起。当年引我听Leonard Cohen的Joydivision同学,一直对民国八卦异常感兴趣,2004年夏天兴奋地期待郑超麟回忆录。他那时还在翻译Uptight, 是Velvet Underground的故事;也不知出了没有。

Leonard Cohen当然没有带嘉宾。也当然没有multimedia. 幸亏没有multimedia! 灯光简洁,舞台无装饰,深紫,水蓝,粉和青色偶尔变换,人像巨大的影子投射在背景布上。Waiting for MiracleHallelujah,灯光的明暗,都教人觉得“there is a crack in everything, that's how the light gets in”. 我还很喜欢伴唱中除Sharon外的一对姐妹,Webb氏,一个兼弹竖琴,一个偶兼吉他。两个都声音空洞,竖琴Webb尤其好,Leonard Cohen感谢她时,她微微行了个屈膝礼。

唱完最后一首,Leonard Cohen小兔子一样跳下台。我非常爱他的这个动作,敏捷,滑稽,简洁精确。这场演出令我惊讶的也是他的gracefulness, 每个动作进退有度,精确无比。我不觉得这是因为年纪。当然他和他的歌都是有年龄感的,可是不会让人觉得是位老人在唱歌--而是,他好像一直就这样老,他生来就这样老。他的精确也是种有礼,多年伴唱Sharon Robinson在独唱时,或是任何一位乐手的solo时,他都摘下礼帽,略倾前身。他间或朗诵歌词,此外话不多,可每个玩笑都elegant, 每个问候都concise得像他的诗。Encore六首后,他向观众道别:“May friends and family surround you. Or may blessings find you in your solitude. ” 

当然,Leonard Cohen的演唱会,不会以“solitude”结尾。最末他说,“Good night, darling.”

Friday, April 24, 2009

一二三,我们都是木头人

一个学生在讲台上present有关rethinking American power的论文,正放一个与丑化穆斯林有关的video作例子,全场都很high。人不多,坐得稀稀落落。这场会是谈American power 与 Anthropology as a discipline的关系,以及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后911时代如何被use与abuse.是Sahlins的学生John Kelly主办。Jeff Martin说这与AAA三年前有关Ethic Code的争论有关。

Sahlins走进来。我第一次见到他。不高,圆圆的,拎一个小布袋。白头发剩的不多。他住Hyde Park,大概是从家里走过来,头顶上都是汗珠。今天又热。

他坐在倒数第二排,听完这篇论文,鼓掌。

我觉得我该当面向他道谢。但是从他走进来我就开始紧张。有时候人没有礼貌或显得骄傲,只是因为害羞。《傲慢与偏见》里的Miss.Darcy就是例子。我没什么能骄傲的,但常由于害羞而粗鲁。今天的会,根本为听Sahlins而来,以为是8点半开始,但是看到议程上他的讲演其实在11点半时,我反而有一点释然。像来了就算完成心愿,不是一定要听到讲演。虽然非常想听,但是胆小。瞬间变成木头人,不能说话不能动。

他鼓掌时,我像小鳗鱼溜走。

Thursday, April 23, 2009

天下食堂一般咸

到害得爬壳念了8个月的书,才第一次到食堂去吃饭。按说是很方便,在图书馆正对面。我每天路过,没有起过好奇心。直到有一次和熟人一起从图书馆里走出来,面对这幢楼,朋友问是否是食堂。我想想,觉得像体育馆,也没疑心体育馆怎么会在大厦的二层。这一天是一个学作曲的学生找到工作,就相约一起吃饭聊天。跟着他进了食堂,有一股暖融融的气味,暖而且重,不知是太多身体还是太多食物。

菜是和天下食堂一般的咸。共产时代的中国人说,大锅饭都咸,大概是菜难吃,所以只能多加味道;或者是菜少,咸一点比较适合送饭。不过这也说不通--饭也少。食堂里的饭菜,难吃是自然,道理同飞机餐。我妈妈倒常向我夸奖她单位的食堂好吃。她原来上班的楼是艳粉色,我一直来都喜欢大红大绿,但是那幢楼的艳却是不能忍受的难看。位置是在一个三岔路口,楼在分岔处凸出来,又高,不容易忽略。今天看《小团圆》,蕊琼讲留学生湖区杀人案,她对杀了太太的法科学生有同情,说他的太太丑陋,因此他冲动起来杀了她似乎也合情合理,如果不算顺理成章:“还不是她和他亲热,他实在受不了了--嗳呦,没有比和你不喜欢的人亲热更恶心的了!” 这幢楼似乎逼得观者非与它亲热不可。我每次路过都很难忍耐,希望有人可以把它阉割;不过我妈妈常夸奖中午的饭菜,又要我如果中午时间经过,就上四层去和她一起吃午饭。似乎有了食堂,整幢楼都很有意义存在。她说好吃,我想不过是因为免费。或者让我也去吃午饭,可能是要占多一点便宜。想来大概也是咸的。

我妈妈读书时是念英国文学,说毕业论文写的是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不过我后来见过她在杂志上写18世纪英国文学的论文,也是剪刀浆糊。这本书里倒有很多宴饮的段落。小时候她硬让我背十四行诗和莎剧独白,我对古英文很膈膜,每首都要很久才背得下来,在作客的人面前表演几次也就忘了。每次被要求表演,都非常生涩,心里像要哭出来。并不是紧张;因为如果得到赞美,就更难过。她读硕士时候--好像因为工作的限制,后来没有写论文,就没有得到学位--老师是莎剧专家。我不记得名字,想起来都是一些轶事,例如她告诉我,那位老师的私人生活,大家非议很多,认为他对女学生太亲近。她讲这些的时候,我年纪还非常小,大概是刚上小学不久。听到对女学生过分亲近这样的话,觉得咯耳朵;又觉得她不对,又觉得是自己不对。好像自己听到了就犯了罪。不知道有没有脸红。现在我也想不通她为什么讲给我;可能是她离婚太早,对这样的事反而有猎奇心态,又觉得我反正也不会懂。那时是不懂,其实也不觉得年纪大的老师对女学生特意照顾是坏事,因为爷爷也教我念书并照顾我。大概是她说故事时的语气或表情让我觉得其中有不干净,也就觉得自己听这些是犯罪。或者带来罪恶感的,反而是担心其中并无不干净,是我自己想出了暗示。那样有隐情的便是我。

如果当时脸红了,只有更不好--因为她预备的是我不懂,假如我懂了,那么她非常可以当下反戈一击,说我想太多。类似于初中二年级时,我初次来例假,终于熬到放学,黄昏时紧张地回家。和看过的青春小说不同,紧张不是觉得会有危险,或是害怕长大;而是紧张她看见我的内衣之后我大概会挨骂。如果我在此前曾洗过衣服,一定会偷偷洗掉,宁肯不停更换也不向她求援,惟恐被她发现。可惜那时我没做过家务,只能束手待毙地等她发现我的新秘密。因此回家路上只嫌路太短。当晚她即发现,如我所料般非常生气,因为我初次例假的时间比她早。她说,一定是因为我对男孩子想的太多。那时我大概12岁。没有办法洗清自己。当时我正在看杨绛的《洗澡》,知道斗右派的法子,也知道了思想上的不纯洁是没有办法辩解的。更要命的是,我不能够确定这是否是欲加之罪。也许我确实不纯洁。

讲莎剧专家故事的那几年,她常对我讲她读书时候的事,印象最深的是她大学的食堂里有老鼠,学生吃饭时,老鼠穿来穿去。小时候我没有见过真老鼠,受动画片里老鼠与猫斗法的影响,以为是很大的动物。又知道老鼠跑得快,那么食堂里有它们在,大概会道道灰光如闪电,给不佳的饭菜增添很多乐趣。小学时候,假期总是很长。我因为喜欢学校--当时在一个实验班级,没有家庭作业,上学也很愉快--总嫌假期太长,虽然在学校我也很少说话。放假时,我妈妈让我每天在午饭过后睡午觉。其实她对营养学,健康常识之类都从不关心,不知道为什么对我睡午觉这件事那样执拗。可能她习惯了我不在家,我放假时她不知拿我怎样办才好,就希望我能睡久一点。这层意思我当时也没有体会,那时很执著于问题的解决,不大有想原因的习惯。这一两年,我有时有结婚或未婚生子的冲动,经常上亲子社区婆媳论坛看八卦,还很认真地研读过北京各医院产科的比较,就捎带着读到一些年青妈妈对月嫂、育儿保姆的怨恨。其中有一条是,有些育儿嫂会为了自己轻省,而在婴儿食物里加安眠药。起初看时,我觉得这几乎骇人,后来想想,也没有那样坏。中国人对于幼儿,历来喜欢乖的。这个字意义很丰富,不过无论怎样,爱哭闹都不好,而贪睡总不会坏。

在小学里,午饭过后并没有睡午觉的安排,放假时养成这习惯就很难。我的床有一侧对着墙,我很怕她发现我睡不着,就都面对墙睡。这样能不时偷偷睁开眼睛。但是不敢动,我就用指甲在墙壁上画图案,这样虽然有一点沙沙声,但是很低,不会被发现。我养成了身体不动,只有手腕以下用力的能耐。没有艺术天分,只是要謄时间;又不敢大动,所以没有一个一个图案接连创作,而是用一个夏天把一个船形越描越深。那时的墙都刷的白,离地面一米高以内刷成绿色,以上都是白的。大概是怕踢脚处脏。那时代什么都是为节省。我的图案就画在一米线以上--绿色部分因为刷了漆,要刮也很难,绿底上也太容易被发现。开始是个船底,后来有了架子和帆。画完了船帆,我的想象力便告枯竭,再加不上任何细节,只能越刮越深。一个假期结束,我的船深达墙漆里的水泥面,我极有成就感,很想向人宣扬,又不能被发现。就这样保守一个骄傲的秘密很久。这段艺术创作有其后遗症:到现在,我仍常睡不着--失眠本来是很平常的问题,何况我的睡不着绝没有到失眠症的地步--但是我睡不着时,不是像失眠者那样异常焦躁,而是长久地觉得自己做错了事,被自我批判困扰。正如睡不着午觉是极大的错误,一定可以纠察出其原因,多半与午餐有关,或是吃太多,或是吃太少。那个夏天我精细地控制自己的午餐,很希望某一天能达到和谐的数值,使我可以如我妈妈所愿般睡着。但始终失败。

画帆船的那个假期,每天偷偷挖墙,指甲非常痛;睡完午觉起来是弹钢琴的时间,右手拇指的音总是没力气。还有一次指甲没有剪齐,刮墙时就弄劈了指甲,也是右手拇指,不敢说,怕被发现指甲尖里的白灰;弄劈的时候就非常痛,忍着不叫出来,而且身子仍然不能动,否则会被发现没有在安睡。就用食指紧紧压住拇指,压到麻,就没有那样疼。这样忍了一会儿,居然睡着了。果然祸兮福倚,很辩证。弹钢琴时自然又开始奇痛。当时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上,常讲革命志士在白公馆渣滓洞的故事,极尽吓唬小孩子之能事。我弹钢琴时,觉得老虎凳等等故事大概就是这样吧,对革命志士的坚强有了最初的体会。

奥斯丁可以教给你人世间的一切知识

        大约11岁时,我读了《傲慢与偏见》,立刻着了迷。从那时开始,我每年都会重读家里这个上海译文社的本子,有时一个月读两三遍,熟极了。译者王科一是了不起的文体家,我最爱读他译的柯林斯先生的谈话和信件,有股传神的拘泥劲儿。信是用楷体印的,跟正文不同,我迅速地跳过收信那部分班纳特先生的包袱,急吼吼地读傻乎乎的柯林斯,和信件背后的奥斯丁一起嘲笑他。大概奥斯丁写作时,也会嘴角微扬,每写一句柯林斯的傻话,都笑着念出声来。直到现在,看过不少其他的译本,以及翻拍的电影电视剧后,我还是以王科一的译名记住这个故事:当然是吉英!——怎么会是珍呢,珍太普通了,哪里有吉英的那股子甜美劲儿,要是她叫珍,在舞会上见过她后,达西怎么会对她有保留地赞美,“是个甜姐儿”?当然是丽萃,当然是韦翰,当然是彬格莱,当然是丽狄雅!丽狄雅的名字就该像小狐狸一样! 
   
  那时我太早地念着中学,比同班同学小两三岁。进中学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恐慌:他们太不一样。你知道,40岁和43岁可能差别只在半条皱纹,可10岁和13岁是多么不同。我不能理解我的同学所想的,我面对着全新的、令人恐惧的人世间。有一段时间,我在深夜里读奥斯丁,担心台灯的光顺着门缝流出,教妈妈知道,我把台灯藏在被子里读,读得太久,烧化了灯罩。在奥斯丁的世界里,我安全温暖。我喜欢奥斯丁描写她的女主人公的方式,她们起初稚嫩而自作聪明(当然不包括范妮,可奥斯丁疼爱范妮但并不欣赏她,这和爱玛、和丽萃不同),在故事里,她们经受轻微的刺痛,逐渐懂得人世间的知识。当然,她们到最后也是局限的,可是,谁又需要懂得全部呢? 
   
  像奥斯丁一样嘲弄,像奥斯丁一样怜悯,我试着在难挨的白天实践奥斯丁教给我的知识,在晚上再度回到她的世界寻求解救。奥斯丁有时将标准限定得死死,有时又爱好进退的机关,她的尺度也就是人世间的尺度,要懂得她,有多么难。我找来了所有的奥斯丁作品的中译本,以及坊间各种当代人写的续集。好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当然没人有足够资格续写奥斯丁;可是,奥斯丁会让你爱上作品里的人物,你会想像他们结婚后的生活——每个故事的结尾都是场婚礼,会觉得每场婚礼都该是新时期的到来,男女主人公的婚姻生活不可能像奥斯丁描写的他们的上一辈那样平庸无趣,也就会急切地想知道其他人又有何等样的想像。 
   
  对人世间可笑的人、可笑的事——当然包括自己在内的——能有理解和少许体谅,我是从奥斯丁那儿学来的。奥斯丁的诙谐中有慈悲在。当然,更重要的是,将一切的悲哀和惨痛转化成可笑。这是了不起的本事,我学艺不精。 
   
  一度,我想用我所不熟悉的字眼理解现世以外的所在,我认为尤瑟纳尔更重,认为不肯描写讲道恰表现了奥斯丁的局限。直到2004年,冬天冷得难呼吸。我得到一本Jane Austen Book Club,酒红的厚实封面。它没有试图模仿奥斯丁的语调,但每个人物都活在挥之不去的情感关系中,并在书友会中成长,像奥斯丁的主人公们那样。她们直接讨论婚姻和生活,奥斯丁是她们的伙伴、大师和灵感源泉。每章里,书友会成员会讨论奥斯丁的一部作品,我读每章时都会随她们找来原作读一遍,这个过程因时间的拉长而为我熟悉的作品增添了神秘感,也更有乐趣。我自己试译过这本书的一些段落,2006年,新星出版社出版了它的中文本,把封面改成了绿色,将原书的年龄感调整成了清新态度,倒也不是不好。 
   
  重新回到奥斯丁,我仍不能说我懂得她,但我渐渐明白,透过婚姻,我们并非不可以理解生意和战争;再说,懂得了家庭和道德,难道还不够懂得一切? 
   
  从我认识她开始,到现在,简都在以一种神秘的方式照拂着我。道德和生计、阶级和婚姻,这些都是讨厌的迷题,我时时不解。有趣的是,现实中的每个迷题在奥斯丁的故事里都有映照,每个人的心思和行为奥斯丁都曾洞察。我常常想像奥斯丁对这些题目的回答,尤其在我对二人政治倍感艰难时。就像昨晚,我本该去参加一个群体活动“恋爱工作坊”。早就约好了,我该和朋友们一起出现,向我所不认识的一群人倾诉我的恋爱障碍,也听他们的来互惠,就像电影里酗酒者常做的那样。临行前几分钟,我确认我不敢去,我还没准备好面对我的问题,我不愿意告诉那些陌生人我的事,我觉得这活动有点事了吧唧的,有点二儿。我掩面而逃,回我的房间,读我的奥斯丁。还要什么恋爱工作坊呢,傻乎乎的陌生人社会的玩艺;我有奥斯丁,她是阿姨、姐妹和牧师。 
 

Mysterious Mr. Quinn

     这个半神半魔鬼的人物,总是带来启示;与他配搭的萨特思韦特则是认不清自己的人。奎恩先生永远以超现实的方式出现,所到之处都是圣迹。克里斯蒂写的故事,凡有奎恩先生处,都有爱伦坡的调子,绚烂颜色与颓败质感并存,罪恶隐然。

夏绿蒂的婚姻,兼谈智力、明智与运气,   
  

  丽萃不欣赏夏绿蒂的选择。但奥斯丁又是怎么看的呢?我常觉得,对夏绿蒂,奥斯丁不仅抱有同情的理解,而且似乎把夏绿蒂当成是相当聪明——不仅是明智——的女人,因此才常常描写夏绿蒂对柯林斯及咖苔琳夫人种种愚蠢之举的洞察。 
   
  
   
  奥斯丁自己不肯选择夏绿蒂的路,但也深刻地知道,丽萃的故事只是理想。在奥斯丁的观念和叙述中,“运气”始终是相当重要的问题。这个词包容着门第、财产和美貌。而智力则是为天赋和教养共同孕育了的,聪明可能来自于运气,但绝不仅仅靠运气:教养的过程,恰是教育人逐渐懂得作reasonable的选择。 
   
  丽萃兼有着智力和运气,她美、活泼、被达西爱上;爱玛的运气是出身、财产、以及美——又是美,美总是关键而稀少;而夏绿蒂呢,她难道就缺乏智力?不,她缺少的只是运气。但问题在于,当有智力的女人也有运气时,她的智力会表现为爱玛所推崇的“独到的见解”,而若没有运气,则智力需要转化为明智。 
   
  
愚蠢的人不了解自己的可笑;聪明人运气好时,自然会获得幸福生活,运气糟糕时,则可以把聪明转化为明智,作reasonable的选择。恰恰因为此,奥斯丁的笔下,只有可笑而决无沉痛。在这个框架下,人人都可能有幸福生活。

Jane, Agatha, and Minette Walters

        除了那些直接向奥斯丁致敬的当代小说以外,我以为,她的传统倒是被从阿加莎克里斯蒂到米涅渥特丝的英国推理小说女作家继承着的。渥特丝的书,上海人民社出了五六本,非常精彩。她关注的不是谋杀本身的设计,而是罪案之前与创伤之后,本本都是人性剧。 
   
   像阿加莎一样,渥特丝相信奥斯丁的名言,没有人说真话。她们的人性假设非常相似。女作家往往有挥之不去的怀乡病,或者慈爱发狂,这种做作在奥斯丁、阿加莎到渥特丝的传统中是没有的。 
     
   不过,在奥斯丁那儿,manners与virtue是对双生子;至于阿加莎,manners和virtue渐渐成了两张皮;到了渥特丝这里,manners只是颓败的传统,因此她的叙述阴冷逼人。也就是说,虽然人性假设相似,但从自然到文明的进程大不相同,渥特丝已不再相信文明这个词,她只指望人在某些时刻能保留一丁点尊严,有时,只能靠死。 
     
   或者可以换个角度:假若奥斯丁或阿加莎的故事发生在伦敦东区,那么,我猜想调子不会和渥特丝有太大不同。记得见过当代一个版本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续集,续写了奥斯丁定会一笔带过的情节,例如布莱顿海滩附近的私通,例如穷山恶水出刁民和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当然比较不奥斯丁了,但便会是渥特丝的故事。 
     
   同时,像阿加莎一样,渥特丝保持着对小社区和流行文化的密切关注。是阿加莎离我们太远,我们从她作品中读解出的往往还是旧气息;其实,在她写作的几十年里,她的作品(当然除了向埃及致敬的那一类⋯⋯)一直在捕捉大众文化,从新阶级到新消费,并隐含了文化批评,这让她的小说有些时代民族志的味道。从腰封介绍上看,渥特丝是从读报纸上的社会新闻开始写小说的,果然果然。